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现将河北省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12日—11月18日(7: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日—11月20日,地点为行政楼B205人事处办公室。
3.体检时间:11月13日-11月16日,网报后即可体检。
4.高校报送材料时间:11月26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见附件)。补充材料时间:12月3-4日。
5.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2019年1月10日—1月18日。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自今年起,申请人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打印出具;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
9.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需复印合同的封面、含合同期限页、封底即可);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11.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3.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聘任合同等顺序装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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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相关证策解读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要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类,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都要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者;
教育学,心理学,面试的成绩有效期均为2年(比如2013通过的,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2014年通过的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两科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在有效期之内的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成绩有效期做了相应变化);
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博士副教授普通话不再免测);
3.民办高校中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与所在高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并在提出申请时与该高校所签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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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