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字〔2024〕18号 张丽艳
关于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上级单位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启动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定层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初级、中级两个层级。
教师系列申报人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由学校认定,辅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由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认定。
二、申报对象
校内全职教职工
三、认定条件
(一)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二)有从业准入要求的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考核认定年限要求:
1.从事的专业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
(1)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未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又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且上学期间不计入累计年限),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期,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及时、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所在单位主要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业绩、贡献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人事处。
五、认定材料
(一)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保缴费证明(自行在河北人社APP下载);
(四)年度考核表(人事处出具);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附件1);
(六)考核认定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粘到考核认定表第2页与第3页中间,附件2);
(七)考核认定职称申报人员登记情况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
(八)1张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六、其它说明事项
(一)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界定。原则上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科新旧专业对比目录》,对照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性质,界定从事和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相近。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本科按专业类,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的细分专业,视为相近专业,可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的各级别学历专业目录的,根据学籍材料中的成绩单和毕业院校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甄别,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或培养目标的专业方向应与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基本一致。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考核认定思想政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三)首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转认另一个专业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再次认定。其他情况只能考核认定一次。
七、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12月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参与认定人员加入2024年考核认定工作QQ群(群号:740748936),过期不再办理。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
2.考核认定真实性承诺书
3.考核认定职称申报人员登记情况表
(附件电子版详见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请自行下载)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