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大病医疗(医疗保险附加险)备案重要提示
各位已经参加医疗保险的专职教工请注意,我院为大家投保的医疗保险中含有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附加险部分,其费用在打入各自的社保卡费用前均已扣除。出现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时,要在事故发生和入院24小时内到医保所备案。切勿错过备案时间,影响大家的医疗补偿。
人事处
注:意外伤害最高医疗报销额度8000元,伤残及以上最高报销额度18000元。
医保意外伤害备案电话:0317-8880902
上一条:黄骅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规定
下一条: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关闭】
Copyright©2024 沧州交通学院 | 人事处 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邮编:061199 电话:+86-0317-888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