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人事处职责
沧州交通学院人事处是在沧州交通学院党政及主管院长领导下,主管全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颁布的有关人事、劳动工资、干部职工队伍、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院各类机构设置、定岗、定编管理工作;全院教师队伍、其他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干部队伍等的建设规划与日常管理工作。
2.全院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管理工作;全院教职工考核、岗位聘任、岗位晋级工作。
3.全院人力资源的调配、引进、培养、开发和利用工作。
4.全院教职工奖惩和各类荣誉称号的推选和评审工作;院外荣誉教授、兼职教授等聘任和管理工作。
5.全院各类人员的劳务关系与劳务合同管理;职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审核及办理;职工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的管理与服务。
6.各类人事、师资、劳资信息的统计分析、月报、归档和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工作。
7.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
1.负责全院各类机构设置、定岗、定编管理工作;全院教师队伍、其他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干部队伍等的建设规划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管理工作;全院教职工考核、岗位聘任、岗位晋级工作。
3.负责全院人力资源的调配、引进、培养、开发和利用工作。
4.组织全院教职工奖惩和各类荣誉称号的推选和评审工作;院外荣誉教授、兼职教授等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劳务关系与劳务合同管理;职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审核及办理;职工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的管理与服务。
6.组织进行各类人事、师资、劳资信息的统计分析、月报、归档和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工作。
7.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师资科
师资岗
1、负责起草年度用人计划,组织实施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工作;
3、负责青年教职工培训及进修工作;
4、负责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工作;
5、负责教职工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6、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评审工作;
7、协助完成本处其他岗位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劳资科
劳资岗1
1、负责教职员工的工资、各项津贴、奖金、酬金、补贴和福利待遇等的测算和制表工作;
2、负责教职工资定级、各种情况的工资调整工作;
3、负责调进调出人员的工资管理和工资转移等工作;
4、协助部门领导完成人员经费的预算工作;
5、负责劳资的日常接待和咨询工作。
6、协助完成本处其他岗位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劳资岗2
1、负责日常人事事务及人事档案管理;
2、负责人事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教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申报、缴纳工作;
4、负责临时工商业保险的投保工作;
5、负责部门网页维护和资料上传工作;
6、协助完成本处其他岗位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