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10:44 网站信息员 点击:[]

关于做好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高校: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在8月至11月份进行,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与考核工作安排在11月1日、2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

岗前培训:截至目前各高校新补充的尚未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学人员及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人员(申请人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且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被医学院校拟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至少一门专业理论课程(不含临床带教),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条件且需参加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gqpx.hebtu.edu.cn

4、报名时间

8月25日上午8:00—9月9日晚24:00

5、报名咨询电话

0311—80789526

6、现场确认

9月10、11日8:00—18:00为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在各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科目核对、收缴培训费和考务费。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学校自行通知。

7、注意事项

(1)由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校务必通知到需要报名的教师,并于2014年9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过期不补。

(2)民办高校或以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方式进入高校任教的专职教师须在该校从教3年以上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参加201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附件:《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河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4年6月27日 2014年6月27日

备注:相关证策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取得《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两学”有效期为两年),师范类免考;

3.参加教学技能测试合格者(有效期为两年),师范类免考;

4.在同一独立学院工作满三年。

注:条件1~3均可同年报考;我院教师首次参加岗前培训一次性通过者,培训费用由学院承担。

报名期间的相关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电 话:8887106(办) 15076807558(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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