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10:44 网站信息员 点击:[]

院内各系部: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现将河北省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7日—11月13日(8:30—20: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4日—11月15日,地点:行政楼B205人事处办公室。

3.体检时间:11月8日—11月11日,网报后即可体检。

4.高校报送材料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具体时间见附件)。补充材料时间:11月28、29日

5.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2016年12月26日—12月30日。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人事处统一打印出具);

7.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

9.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四、有关注意事项

人事处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2.申请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例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3.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聘任合同顺序排好。

备注:相关证策解读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要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类,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都要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者;

教育学,心理学,面试的成绩有效期均为2年(比如2013通过的,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2014年通过的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两科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在有效期之内的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成绩有效期做了相应变化)

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博士副教授普通话不再免测)

3.民办高校中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与所在高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并在提出申请时与该高校所签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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