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教职工考核及评优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10:44 网站信息员 点击:[]

院发[2013]36号 王大勇

关于2012—2013学年教职工考核及评优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2012-2013学年即将结束,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学院总体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教职工学年考核及评优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决定启动本学年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及形式

全体在岗在编(不含入职未满两个月)教职工均参加年度述职考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12年9月1日前入职)的在岗在编教职工具有评优资格。

二、考评程序

(一)基层考评

1.个人述职;

2.各单位在综合考核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人员考核等级,并推荐基层优秀初选名单,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具有评优资格人数的20%;

3.各单位从基层优秀人员中推荐出本单位院级优秀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具有评优资格人数的10%。

4.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报考核领导小组。

(二)院级评优

各单位负责人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考评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基层优秀人员名单,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院级优秀人员名单。

(三)特殊说明

1.院级优秀名额不超过全院具有评优资格人数的10%,本学年度全院共有188人具有评优资格,院级优秀名额为19人;

2.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得票未超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半数者,不得被评为院级优秀;

3.院级优秀和基层优秀不可兼得。

三、优秀名额分配

优秀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6月26日前将本单位的基层优秀初选名单、院级优秀候选人推荐名单和所有参评人员年度考核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后)一并提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xyrs@bjtuhbxy.cn)。

2.6月30日前,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基层优秀人员名单、审议并投票确定院级优秀人员名单。

五、其他说明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院级优秀人员推荐表》均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优秀名额分配表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送:院内各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39份

优秀名额分配表

序 号

单 位

评优资格人数

基层优秀名额

院级优秀

推荐名额

备 注

1

学院办公室

7

1

1

2

人事处

4

1

1

3

计财处

3

1

1

4

教务处

8

2

1

5

招生就业处

3

1

1

6

学生处

6

1

1

7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0

0

0

8

资产设备管理处

4

1

1

9

后勤管理处

4

1

1

10

保卫处

0

0

0

11

信息中心

8

2

1

12

图书馆

10

2

1

13

交通运输系

3

1

1

14

经济管理系

12

2

1

15

土木工程系

11

2

1

16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5

1

1

17

化学工程系

3

1

1

18

计算机科学系

14

3

1

19

外语系

4

1

1

20

艺术系

6

1

1

21

机械与电气工程系

7

1

1

22

基础教学部

60

12

6

23

院办工勤人员

6

1

1

合计

188

39

26

上一条:转发关于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2016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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