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关于2018年度“慢性病”申报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10:44 网站信息员 点击:[]

人通字【2018】1号 任虹宇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关于2018年度“慢性病”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 4月19日— 5月7日为申报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二、慢性病病种范围

今年慢性病病种20种,即:1、陈旧性心肌梗塞;2、冠心病功能不全;3、高血压性心脏病;4、高血压性肾病;5、脑梗塞;6、脑溢血后遗症;7、糖尿病合并冠心病;8、糖尿病合并肾病;9、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10、糖尿病合并白内障;11、糖尿病合并肢体感染、溃烂;12、肺心病心功能不全;1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14、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征;15、肝硬化;16、类风湿性关节炎致关节畸形伴功能障碍;17、精神分裂症;18、再生障碍性贫血;19、系统性红斑狼疮;20、甲状腺功能亢进。

三、认定范围

学院参加医疗保险专职教职工。

新申报或新增加患有上述20种病种的职工,已认定病种不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个人填写《黄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表》(一式二份)

2、单位填写《黄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今年的医保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一定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参加医疗保险专职教职工,以防漏报、错报情况发生。对未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的职工,将取消其申报资格。职工申报后,由黄骅人社局医保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职工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慢性病申报表,近两年病历资料,体检费用职工自付。医保科统一体检时,由学院医保负责人将体检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确实因瘫痪等原因行动不便不能参加体检的职工,必须由学院出具证明,并将相关资料于体检时一并上报,由医保科负责核实。如无故不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对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漏报、错报的情况,今年不再办理。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19日

附:体检注意事项

参保职工参加慢性病体检时,须携带慢性病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近两年病历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糖尿病合并症、肝病、冠心病患者须上午空腹体检。

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黄骅市人民医院

黄骅市开发区博爱医院

黄骅市神农居医院

黄骅市中医医院

黄骅市骨科医院

黄骅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黄骅市安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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