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青蓝计划”结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6日 10:44 网站信息员 点击:[]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青蓝计划”结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我校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全面落实“队伍建设”工程,实施“青年英才培育计划”之培养青年教师的“青蓝计划”,2016-2017学年第一期 “青蓝计划”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首期“青蓝计划”的结训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培养对象在“青蓝计划”执行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所在系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指导教师对培养对象的指导情况

学校负责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完成人通字[2016]3号《北京交通大海滨学院“青年英才培育计划”之“青蓝计划”》要求的职责。

(二)培养对象任务完成情况

各系部负责检查培养对象是否执行指导教师制定的培养计划、是否取得预设培养目标。

(三)指导教师及培训对象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1.指导教师学年指导总结(含青蓝计划执行期间出现的困难、意见及建议);

2.培训对象“青蓝计划”执行期间一门主讲课程教案。

二、“青蓝计划”考核推优工作

根据人通字[2016]3号《北京交通大海滨学院“青年英才培育计划”之“青蓝计划”》通知内容,各系部根据青蓝计划执行情况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培训对象各一名上报人事处,我处会协同教务处、教学监督检查办公室结合考核材料、教师听课记录表、学生网上评教等综合情况对指导教师和培训对象拟定考核等次,并核定相应教学工作量。

另,各系部均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6-2017学年“青蓝计划”项目教研综合评价表》,“良好”等次比例不超过本系部培训对象人数的30%。

三、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6日前,培训对象将一门主讲课程教案交至人事处。

2017年6月20日前,将要求上交的其他考核材料及推优人选名单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7-8887106

附件:《2016-2017学年“青蓝计划”项目教研综合评价表》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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