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字〔2023〕16号 张丽艳
关于2023年高、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做好校内职称评审工作,2023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校内全职教职工
二、 申报条件
(一)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02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6号文件要求执行,并行使用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和2022年使用的职称评审条件。2024年起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后,考核认定条件如下:
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硕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参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审查,达到条件后上报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申报材料
(一)评审人员需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
3.荣誉证书、奖励证书原件;
4.论文刊物原件及刊物检索页、论文检索页;教材原件及检索页;著作原件及检索页;
5.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支撑材料原件;
6.其它申报材料原件(授课证明、学生工作经历材料、继续教育证书等);
7.自我检测情况表(附件1);
8.社保缴费证明(自行在河北人社APP下载);
9.年度考核表(人事处出具)。
(二)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
3.社保缴费证明(自行在河北人社APP下载);
4.年度考核表(人事处出具)。
五、 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8月2日将申报材料及2023年职称申报人员登记表汇总表(附件2)纸字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过期不再办理。
附件:1.自我检测情况表
2.2023年职称申报人员登记表汇总表
3.各系列申报条件
(附件详见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请自行下载)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