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字〔2025〕6号 张丽艳
关于2025年高、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提前谋划部署学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启动2025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校内自有教职工。
二、申报系列
高教系列、非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会计系列〔考评结合〕)。
三、申报条件
2025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沧州交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定)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5〕49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参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审查,达到条件者填写《沧州交通学院2025年计划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摘录表(2025年修订)》(见校字〔2025〕49号职称评审文件附件3),并连同业绩成果必备项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报送人事处,如有掌握不准的情况,及时同相关职能处室沟通。
五、其它事项
(一)拟申报教师应如实、准确填写业绩成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与佐证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6月26日将《沧州交通学院2025年计划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沧州交通学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摘录表》(A3打印)、业绩成果必备项材料复印件纸字版交至人事处(行政楼B2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
说明:考核认定(如,工作满三年考核认定讲师)的教职工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待上级发布考核认定通知后,另做安排。
温馨提示:按照往年上级安排,职称评审工作将陆续启动开展,计划今年申报的老师,可提前做好准备,梳理评审材料,以便后续正式评审工作开展后使用。
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2025年计划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统计表
2.见校字〔2025〕49号职称评审文件附件3《沧州交通学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摘录表(2025年修订)》
2025年6月20日